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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友信息采集等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4-11-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为贯彻落实《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的发展,并筹备学校校友会换届,迎接建校70周年庆典,现就做好校友信息采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校友基本数据

为广泛统计校友信息,为各级校友组织的建立提供基础,请在校友会提供的前期数据基础上,增补和修改校友数据。采集范围包括:曾在曲阜师范大学学习过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进修生、成人教育学生、留学生及其他形式学习经历人员;曾于学校各个时期在校任教、任职的人员;学校和校内各单位聘请的各类兼职人员等。

二、推荐知名校友

为方便开展访企拓岗、专家咨询、募捐、典礼等活动,请在校友数据中筛选适量在各自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校友,并在数据中标注或单独提交。

筛选范围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范围:

1.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者。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在所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或有一定影响力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获得国家、省(直辖市、部)级劳动模范、先进(或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5.自主创业并有杰出成就者,或在国际、国家、省(直辖市、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

6.取得其他卓越成就者。

三、推荐地方校友组织中的专业(学院)联络人

为组建和扩建校友会各地联络机构,请在充分了解校友情况的基础上,推荐一批有母校情怀、有一定威望、有组织能力的热心校友作为学院在地方校友组织的联络人(不论该地区是否已建立联络机构),并在数据中标注或单独提交。该联络人将在组建地方联络处和地方专业(学院)分会时作为理事会成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友基本信息是开展校友联络工作、促进校友在学校和学院发展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和筛选、推荐工作。

2.广泛动员。学院要广泛发动辅导员(包括曾任辅导员的教师)、研究生导师及与学生联系较多的专业教师联络各自学生,确保数据新、准、全。凡涉及专业、学院更名、合并、拆分、撤销等变迁的,按照“一位校友多份关爱”的原则,可在多个单位出现,确保不要遗漏。

3.突出重点。在筛选知名校友和推荐联络人时,应准确了解相关校友的情况,根据工作目的和范围要求,筛选和推荐确实适合的人选。

4.正确使用。承担数据整理工作的人员要有保密意识,不得随意泄露校友个人信息。校友工作办公室合并数据后,将向各单位按需提供查询服务,但不提供整体数据。

5.请各单位于20241230日前将数据发送到校友工作办公室邮箱:qsdxyb@126.com。后期增补或修改时,请及时补报。

联系人:徐腾飞 0537-4453345


国内合作处

校友会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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