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创建人,十余年如一日,拼搏进取、无私奉献,辛勤耕耘着律师这份崇高的事业。
他,从业以来,身份、环境、几经变换,但不变的是他坚定的理想与信念,对党的热爱与忠诚。
他就是张宝军律师,济南市人大代表,济南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委员。
“卓越”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张宝军1987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山东大学研究生。曾就职于山东体育学院任党委宣传部干事、社会科学部法律教师(讲师)。2007年众望所归的当选为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随后又当选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司法委员会委员。执业十余载,张宝军以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操作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引领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业界的潮流,被业内外称为“保君”律师,言外之意跃然纸上。
张宝军多年来,一直接受济南市多家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山东国际信托)的专项委托,承办了大量金融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如农业银行莱芜分行贷款担保上诉案;农业银行长清支行贷款担保上诉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诉21个员工集体跳槽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诉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轻骑集团等大宗贷款、债权转让纠纷案;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诉山东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借款纠纷案;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诉济南市龙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纠纷案;建设银行济南市经七路支行诉山东省伦博发光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信鲁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保的43人个人住房贷款纠纷案;建设银行济南市经七路支行诉李学才等十五人个人住房贷款纠纷案;工商银行济南经二路支行诉济南华幸化工集团公司借款纠纷案;工商银行济南天桥支行诉中国燕兴济南公司、中国燕兴总公司借款纠纷案;工商银行济南分行诉济南拔丝编织总厂借款纠纷案;种种案例不胜枚举。
张宝军还成功代理了山东省首例商品房欺诈双倍赔偿案;石油济柴与其70余位员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徐宗涛黑社会性质辩护案;山东电力研究院与三联集团、兴隆一村土地转让纠纷案;农业银行莱芜分行、长清支行贷款担保上诉案;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与商河县三建工程纠纷仲裁案等。
由于张宝军遐迩闻名,被以下单位的聘请为法律顾问:山东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法律顾问,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及历下、槐荫、市中支行法律顾问、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建设银行泉城支行、高新支行法律顾问、济南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济南三联集团法律顾问、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法律顾问、山东省企业产权交易所法律顾问、山东电力研究院法律顾问、山东省农行、济南市工商行法律顾问团成员、山东中鲁建筑集团总公司,济南市拆迁服务公司——分公司,山东振鲁建业有限公司,山东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金宇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森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建筑总公司及第一、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山师大科技开发中心、山东丛川有限公司、浪潮(北京)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达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金华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石油济柴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济南华能气动元件股份有限公司等。
“保君律师、保君权益”张宝军带领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数十位律师同仁将利用法的力量疏导社会淤阻,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伸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